♦ 連續14年榮獲勞動部評鑑AAA特優,外勞服務品質最優公司 ♦ 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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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勞動部102年3月13日發布修正案之規定-
符合政府現行公告之特定製程屬異常溫度、粉塵、有毒氣體、有機溶劑、化學處理、非自動化作業以及其他製程之指定行業者。
並持有合法之設立許可、營業事業登記證、工廠登記證(亦可以臨時工廠登記證替代)備妥相關文件後,
向工業局提出行業別等級之認定後,再向勞動部提出申請。



3K5級行業所屬級別比率表:
A+級(35%)  專業印染整理業、專業金屬基本工業鑄造業、專業金屬鍛造業、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業。
A級(25%)  印染整理業(附有上下游產業)、紡織品製造業(限床單、床罩、毛巾、浴巾、被褥)、襪類製造業、
 鞋類製造業、合成樹脂及接著劑製造業、橡膠製造業、石材製品製造業、鋼鐵冶鋉業、鋼鐵、鋁材、
 銅材軋延擠型業及伸線業、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、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、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、
 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業。
B級(20%)  紡紗業、織布業、不織布業、紡織品製造業、皮革、毛皮整製業、木材製品製造業、
 農藥及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業、塗料、染料及顏料製造業、塑膠製品製造業、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、
 黏土建築材料製造業、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、水泥製品製造業、鋼鐵、鋁、銅及其他基本金屬鑄造業、
 鋉鋁及鋉銅業、金屬製品製造業、家用電器製造業、機械設備製造業、汽車零件製造業、機車零件製造業、
 家具製造業、資源化產業、塑膠安全帽製造業、自行車零件製造業。
C級(15%)  肉品製造業、水產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、蔬果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、食用油脂製造業、乳品製造業、
 碾穀、磨粉及澱粉製品製造業、動物飼料配製業、其他食品製造業、飲料製造業、其他皮革毛皮製品製造業、
 紙漿、紙及紙製品製造業、印刷及其輔助業、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、肥料製造業、人造纖維製造業、
 原料藥及西藥製造業、耐火材料業、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、預拌混凝土業、
 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、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、鐘錶製造業、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、
 電力設備製造業、汽車製造業、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、育樂用品製造業、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、
 其他未分類製造業、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、電子零組件製造業(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 )、電腦、
 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(印刷電路板製造業)。
D級(10%)  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、電子零組件製造業、電腦、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、照明設備製造業。


外加就業安定費:
1. 可聘僱外勞比率上限維持40%。
2. 按5%、10%、15%比率,分別增加3000、5000、7000元的外加就業安定費


外加就業安定費換取附加外勞之比率:
EXTRA比率 原就安費金額 外加就業安定費金額 每月應繳金額
5% 2,000元 3,000元 5,000元
5%以上至10% 2,000元 5,000元 7,000元
10%以上至15% 2,000元 7,000元 9,000元

#引進外加就業安定費案之外勞後,增聘配額之就安費須固定不得變更調降。
#若要增聘外加就安費案之外勞,必須立即導入3K5級制適用之比率


※ 機動查核:
1. 中央主管機關自僱主引進外國人入國滿三個月起,每三個月會查核僱主聘僱外國人之比率或人數。
2. 聘僱外國人之人數及僱用員工人數,以中央主管機關查核當月之前二個月為基準月份(2 、 5 、 8 、 11 月),自基準月份起採計前三個月參加勞工保險人數之平均數計算。雇主聘僱外國人超過僱用員工人數 20%,則中央主管機關會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應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規定,廢止僱主超過規定人數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。